河北水利电力学院
教职工太极拳健身养生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1.名称: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教职工太极拳健身养生协会。
2.性质:群众性、非营利体育社团,在校工会领导下开展活动。
3.宗旨:
增强教职工体质,推广太极拳、健身气功、有氧健身操等运动;
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,促进校园传统体育文化建设;
提供交流平台,提升技术水平。
第二章 会员
1.资格:本校在职教职工,热爱太极拳、健身气功及有氧健身操运动,自愿申请并缴纳会费。
2.权利:
参与协会活动、选举及被选举权;
监督协会工作及经费使用。
3.义务:
遵守章程,执行决议;
按时缴纳会费(通常200元/年);
维护协会声誉,参与活动。
4.退会:自愿退会或连续缺席活动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1.理事会:
设会长1名,副会长2名,秘书长1名,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任期通常1-3年,可连任。
2.职责:
制定年度计划,组织活动;
管理经费,审批会员入会/除名。
第四章 活动计划
1.常规活动:每周固定训练(如2-3次)及内部比赛。
2.特色活动:
校际友谊赛、观摩高水平赛事;
技术培训、裁判培训。
3.年度赛事:
校级比赛、市级比赛、国赛。
第五章 经费管理
1.来源:
会员会费(如200元/人/年);
校工会拨款、社会赞助。
2.用途:场地租赁、器材费用、教练酬金等。
3.监督:定期公示收支,接受会员及工会审查。
第六章 附则
1.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,修改需会员大会表决。
2.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协商解决。